法律问答

你好,去年11月16日租的房子签了半年的合同,今年3月27日没有住在那里。4月15日对房东说过期了就不能住了。4月27日房东打来电话,询问是否能提前退房,说可以退还半个月的房租,现在她说半个月的房租和押金没有退还。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把合同报警或起诉她吗?

2021-08-13 05:13: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期未到房租和押金能退吗,  
    一、租期未到房租和押金能退吗  看押金的性质,如果是物品保全可以要回,如果约定是违约金则要不回。对于租金,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可能会扣点。以后退房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下。  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  
    二、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1)有违约行为;  
    (2)有损害事实;  
    (3)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无免责事由。前者称为违约责任的积极要件,后者称为违约责任的消极要件。此处仅讨论其积极要件,即违约行为。
  • 按租房会同约定办
  • 你好,按约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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