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为一个老板工作,然后我没有签合同。现在老板跑了,找不到我的钱。我怎样才能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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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司法解释三 第一条规定:
1、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
2、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3、对账确认单、债权确认函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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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当时入职的时候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对方拖欠劳动工资,您可以收集相关争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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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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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