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我们公司的合同说提前七天。请问这一规定是否与现行劳动合同法相抵触?如果你想辞职,应该在劳动合同法中规定还是按照公司合同规定?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8-13 12:52: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劳动合同法为准
  • 你好,劳动者按规定辞职,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时间一到可以离职。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依据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除开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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