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借钱把唯一住房抵押给了我,在公证处办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现在还不上钱了,可以直接强制执行还钱不需要打官司吗?

公证
2019-02-05 19:32: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民间借贷过程中所立借据不需要公证也同样生效,当然公证更加稳妥一些。
    2、保障自己的权益,无非就是想要保证自己将来能够顺利的将借款的本息收回。这个问题并不决定于借据怎么写(借据很简单,只要把双方姓名身份、借款的数额、还款的期限、利息的计算、逾期还款如何支付违约金等等写清楚就行了。),而是将来对方是否有钱还你。如果到时对方确实没有还款能力,那么强制执行都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最好是能有抵押,比如房产、车辆……
  •   房屋抵押借钱还不上后果很严重:
      首先,会产生罚息,任何贷款在贷款到期日未还款,贷款机构将会收取罚息,房屋抵押贷款也一样,罚息根据贷款利率的130%收取。
      其次,会产生不良的还款记录,被纳入央行的征信系统中,影响个人信用,导致借钱方再贷款不易。
      最后,若经多次催缴之后,仍未还的款,贷款机构有权将抵押的房屋进行拍卖处理,将拍卖所得金额用于还款,剩余的金额还给借钱方。
  • 能住多久,视法院的强制执行而定。之后的住房问题由自己负责解决。《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三十五条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 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在刑事诉讼中,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