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要具备以下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有属于自己管理或者所有的财产,并能以该财产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
3、具备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机构等法律规定的机构;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8人;
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