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离婚,现完婚已快四年了,在一起的時间也就一年多,现两地分居快2年了,问送的财礼,和首饰能要回吗?沒有小孩,房屋是结婚前买的,也有便是办好婚宴,收的结婚礼金全交到另一方存放,能要回吗?

离婚
2021-08-13 18:45: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或妻一方的借款只有用于共同生活才是夫妻共同债务,主张共同债务的一方负责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证据不足,则不是共同债务。分居期间,明显不存在共同生活,因此不是共同债务。
    1、《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2、《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您好,一般不能退还,但是有下列情况可以退回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你存在这些情况你可以主张要回彩礼钱
  •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