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的儿子李某因为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请问我的儿子还会不会被执行死刑?

2018-07-24 01:37: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1、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对于死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缓期二年执行,法律没有规定,从司法实践来看,一般应具备以下情节:  
    (1)民愤不是极大的;  
    (2)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3)共同犯罪中有多名主犯,其中首要分子或者罪行最为严重的罪犯已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主犯不具有最严重罪行的;  
    (4)犯罪分子智力发育不全,属于有限责任能力的;  
    (5)由于被害人的明显过错,引起罪犯一时激愤而杀人的;  
    (6)犯罪分子出于义愤而杀人的;  
    (7)其他特殊应当留有余地情形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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