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抵押权和债权的清偿顺序

2021-08-13 20:44: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在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清偿完毕以后,遗产尚有剩余的才能开始遗赠的交付
  • 抵押财产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 反担保抵押物拍卖清偿顺序是:
    1、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买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
    2、债权人清偿顺序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抵押物拍卖清偿顺序按照以下规定清偿: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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