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先生,你好。我父亲半个多月前发生了工伤事故,被医生说治疗迟到了,现在刚做完手术,他工地的上司说时间超过三个月就不赔偿了。是吗?我们也应该做。

工伤索赔
2021-08-13 20:5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遭受工伤,劳动者合格胜任原岗位的,劳动者的工资按原来的工资执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合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他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如果劳动者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你好。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那么建议先申请认定工伤,工伤认定后可以进行伤残鉴定,要求公司按照工伤待遇支付你相应赔偿,公司如不配合解决,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 职工受到工伤后,公司不按规定赔偿的,可以按照如下步骤为自己维权:
    1、先申请工伤认定
    2、等工伤认定决定
    3、单位不承认工伤时
    4、能协商就双方协商
    5、协商不成申请仲裁
    6、向法院进行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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