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遗嘱遗产继承可以改变吗?爷爷在世时立了财产分配的遗嘱,最多的财产分给小叔,前提是晚年由小叔照顾,当初没有写字据,只是兄弟姐妹间的口头承诺,而小叔并没有照顾爷爷,现在其他兄弟可以划分爷爷给小叔的那份财产吗?

2019-02-05 23:32: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继承法》第十九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司法解释》第37条: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4、《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1)经公证的遗嘱在各种遗嘱中效力最高,但不是说不经公证的遗嘱就没有效力。一份遗嘱,只要具备法律规定的要件,它就有效。
    (2)继承人应按生效遗嘱的内容继承财产,但应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其它经济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
    (3)无继承纠纷情形下,全体继承人持相应证件及材料到房产部门办理;有继承纠纷情形下,须先经法院判决或调解,权利人持生效文书到房产部门办理
  • 首先,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其次,由于妻子和岳母共同意外死亡,因此按照法律规定,岳母先进行遗产分割,若岳母的配偶已经死亡且无有双亲在世,且独有一女的,则岳母的个人遗产全由女儿即本案中的妻子继承;之后妻子发生遗产分割,若妻子与丈夫无有子女的,则妻子的遗产及其从岳母方继承的财产由丈夫继承。
    因此,本案中还需要分析是否存在其他继承人,若无,则丈夫可继承妻子和岳母的遗产。

  • 1、离婚不能强制执行,法院裁判离婚就是离婚了,即解除了夫妻关系。rn
    2、如果有法院的裁判书了,一些关于财产和抚养费之类的能够申请强制执行。rn
    3、按照裁判书上的内容要求执行就能够。《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41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2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