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出走十多年了,那时候两个孩子才六岁和2岁,如今大孩子都高三了,近期有些人说在某省看到他了,我要找他要赡养费和离异,该怎么做?

2021-08-14 07:09:3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孩子宜归女方的情况: 第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
    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宜归女方。 第
    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宜归女方。 第
    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宜归女方。 第
    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孩子宜归女方。 第
    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孩子宜归女方。 第
    七、十周岁以上的孩子随意随母亲生活的,孩子宜归女方。
  • 离婚孩子抚养权一定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考虑,双方都应该理智对待孩子抚养权,10岁以上孩子有认知能力了,可以选择跟父母任何一方,法官会根据孩子的选择,真实意思表示及其他因素综合考虑作出还在抚养权的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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