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下?如果我和我对象有结婚证?但是我的户口没有迁到他家那边?现在他们那里要拆迁了?我们能不能享受那个政策

2019-02-06 04:45: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收养孩子的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 所以如果满足上述的条件,手痒了孩子后,应当及时的办理户口,没有及时办理的,再知道没有办理后应当依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依照相关手续进行办理。
  •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一体化的社会保障性扶养;
    (3)在自然人之间基于道义、感情、慈善等非法定权利义务而发生的自然的、事实上的扶养;
    (4)法律意义上的扶养。
  • 已经结婚了,户口本是未婚,在这样情况下跟第三人结婚,依然算重婚。只有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离婚后,婚姻关系才予解除,再结婚才可以,否则就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构成重婚。
  • 离婚财产具有分割标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
    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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