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建筑工人,和我在一起的二三十个人在工地工作结束了!老板跑了!已经两三年了!我该怎么办?我们的钱还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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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只要交了全款,就可以得到房屋。但是,如果房屋没有完工,不符合交房条件的话,就得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首先主张商品房买卖
合同履行过程中,开发商存在严重违约,达到了解除
合同的条件,解除《商品房
买卖合同》,要求支付逾期交房
违约金。
同时,要求解除与银行间的按揭贷款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导致按揭贷款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可以解除按揭贷款合同。
就不用还贷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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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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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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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