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15年11月被卡车撞了,被送到医院住院一个月,自己出的医疗费到现在还没有赔偿,怎么能拿回我的医疗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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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明确规定,医院对
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2、如是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3、如是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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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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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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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