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是膀胱癌患者,出院两年了。他已经没有功能了。我们一起有房子。我想离婚,能给我一半财产吗?

离婚
2021-08-15 10:59: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参与出资并取得房产证书后离婚的
      如果是夫妻双方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父母不得索回。同时该部分资产作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分割房产价值重应当予以扣除。
    但是父母在婚前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的除外。
      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父母不得索回。该部分资产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但是父母在赠与时候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其中一方的赠予的除外。
      如果是父母对子女的出资为借款,婚前借款的作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借款的,作为婚后共同债务。当对于父母出资不能证明是赠与还是借款的,推定为赠与。
  • 首先,你要有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是离婚的前提条件。其次,你的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对方对你的财产不是很清楚,你可以规避起来。再次,对方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你要有证据证明对方有多少财产(如: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对方的单位名称等信息),然后才能分割。
    最后,你要想多分财产的话,就必须证明对方有外遇
  • 你好,建议积极应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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