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吗?我离婚了。但是,每个月给孩子支付生活费。每月定期回来看孩子,三年后也放弃孩子的监护权吗?

离婚
2021-08-15 11:1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不能放弃。
      如果实在没有抚养能力,可以和孩子另一位监护人协议变更孩子抚养权。
      如果双方都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有孩子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协议孩子的抚养问题,
      《婚姻法》规定:
      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你好,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的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