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退休时文件上有工作年数认定表,经劳动局批准,XX局说只作参考,以招聘表为基准,我的招聘表文件上没有,怎么办?

2021-08-15 15:16: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职工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带薪年休假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时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2、“累计工作时间”的计算应提供如下有效证明作依据:
    (一)档案有记载的累计工作时间;
    (二)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三)劳动合同书证明的有效工作年限;
    (四)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材料证明的工作时间。(上述工作时间不得重复计算)
    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 你好,可提起行政诉讼
  • 以人事局解释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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