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替别人担保了一个十万元贷款??2013年带得15年到期??担保人三个??现在贷款人没钱还??现在银行已经向法院提诉了处?于调解状态???请问我该怎么办?我会承担什么责任??会影响我名下的车或是房吗

2019-02-06 12:39: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贷款中,为了保证自己的风险降到最低,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为借贷法律关系进行担保。一般情况下,贷款人会要求借款人找其他人来为其担保,从而保证在借款人无法还款是还可以找担保人主张权利。
  • 为了避免借款“有去无回”,债主在打借条时,不要不好意思,最好让借款人找一个担保人,或以财产作为抵押。如果借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付,最好要求借款人使用其自己的银行卡,并保留好转账凭证。
    无论借款人是否“失联”,债主都可将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其偿还欠款。需要注意的是,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时算起。
    如果借款人到达约定还款期限后仍未还款,债主应及时到法院起诉,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如果借款人找不到了,债主可按照借款人的联系地址或户籍地址,以特快专递方式向其寄送催告函,并在详单上备注有关信息,保留好详单。
    通过电话、短信催告,要保留好录音等证据
    若通过催告等方式仍联系不到借款人,在能够证明借款人下落不明已满两年的情况下,债主可到法院申请宣告该人失踪。该人成为失踪人后,其配偶、父母等可依法成为财产代管人。
    债主可要求代管人以失踪人的财产偿还债务。

  • 1、当事人对于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范围内的保证责任。
    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之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保证责任。连带保证责任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履行承担保证责任。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8条、19条
  • 银行会向法院起诉你和担保人,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你和担保人可以和银行调解订立延期或分期还款协议。如果不能达成调查协议,法院会判决,银行会在判决生效、超过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执行过程中你和担保人也可以和银行协商分期还款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如果仍不能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将会采取强制措施,比如查封你和担保人的房产,冻结你和担保人的银行账户,扣押你和担保人的车辆或其他物品等等。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五条(禁止查封的财产)规定: 被执行人的下列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及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绝大多数银行的担保方式都是连带保证责任,贷款到期后如果借款人偿还不上,担保人就负有清偿全部借款本息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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