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盗窃罪到检察院7个多月了,中间有退查一次,现在检察官找犯罪人谈,叫家人拿钱赔给事主就把人放出来,这种情侣下我们应该怎么做才有利?是不是犯罪人的刑期也快到了?这是属于取保吗?

刑事辩护
2018-07-24 06:0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目前司法实践主要是根据刑法分则中规定的罪名的犯罪构成要件来认定。
    包括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
    在认定主体时,要注意区分主体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或相对负刑事责任、减轻刑事责任。
    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
    此外还有单位犯罪。
    主观方面;分为故意、过失、和意外事件
    客体是刑法所具体保护的社会关系和法益。如盗窃罪,侵犯的客体就是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
    客观方面:包括犯罪行为、犯罪结果、因果联系等。其中,犯罪行为是必备要件,其它是选择要件。
    这四个要件在刑法罪名条文中都有体现。
    当然,还要注意一些排除犯罪的事由。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上面只是一些最简单的阐述。刑法学中认定犯罪非常复杂,需要深厚的理论研究基础和结合案件实际。
  •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
    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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