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二手车合同撤销的条件具体如下: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以下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6,提供
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7,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
8,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无效;
9,法律明文规定的合同中的具体免责条款无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