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该员工在企业工作满十年,但中途解除劳动合同(2007年终止),然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已经十年了。是否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8-16 08:06: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是受到法律规定与保护的,不管是国企或者外企,一旦雇佣劳动者,双方是需要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但是有的用人单位可能会把本单位的劳动者派谴到其他单位,这是一种劳务派谴法律关系。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 连续签了三次劳动合同后不是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员工与单位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就可以要求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了,单位如果决定续约的必须要同意员工的申请;但是如果员工要求还是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合理的
  • 劳动合同签订的期限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就可以,可以约定三年可以约定五年,但是如果没有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话,那么就是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且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如果不高于一年的期限的话,试用期不能够长于三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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