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还在一家美容店工作,到了4个月班,因爸爸住院治疗,要离职老总没放人,还需要收两千元钱培训费。由于那时候工作的情况下老总跟沒有说要两千元钱和培训费,我上了四个月她一个月帮我三百块钱,生活费用。如今我不会做了他叫我付两千元钱培训费,学习培训费

其它
2021-08-16 10:41: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不主动辞职,单位不能跟你解除劳动合同。
  • 如果协商不成,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建议协商,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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