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拆迁时,共有的财产,一方同意签字,另一方拒绝签字,而且房产证已经被签字者交给拆迁办,这样的合同有效吗,请指教,谢谢

拆迁补偿
2019-02-06 15:51: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共有房产是指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所有人共同所有的房产,这些所有人称为房屋产权共有 人。“共有房产”按其形成时的情况不同,可分为按份共有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是共有人各有明确的份额,他们应各自按自己所有的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按 份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 先购买权。 共同共有人不能在共有的房产中分出自己的份额,对共有的房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平 等的义务。
    如配偶之间对房产的共有,除了双方另有约定者外,一般均为共同共有。共同共 有人处分共同共有房产,必须经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否则这种处分将被认定为无效。
  • 拆迁房怎么办理房产证?
    1、登记收件。产权登记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记收件。登记收件表示主管机关接受产权人主张权利的申请。
    2、勘丈绘图。它是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丘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平面图,为产权全面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
    3、产权审查。对申请登记的房屋,经过认真细致的实地勘察和丈量制图,掌握了房屋全部实况资料以后,即可转入产权审查。 产权审查是以产权档案的历史资料和实地调查勘察的现实资料为基础,以国家现行的政策、法律和有关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照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墙界表、产权证件、证明,逐户、逐栋认真审查其申请登记的房屋产权来源是否清楚,产权转移和房屋变动是否合法等整个复杂细致的工作过程。 
    4、绘制权证。对申请人申请的房地产,经过审查确认可以颁发产权证后,应及时转入制权证阶段。
  • 房屋属于不动产,以不动产登记证书上登记的人为权利人,一般在房产证上加名之后就属于共有财产,要是有共有人在没经过其他产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转让或是怎么的,那么就需要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房产证共有涉及的情况较多,包括婚前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婚前签约购房但房产证没有办下来,算不算个人财产等系列问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
    (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拆迁中原主人去世,拆迁安置房和补偿款算遗产,如果被拆迁人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确定怎么分,应当按遗嘱或遗赠协议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和遗赠协议,走法定继承,应当由被拆迁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共同继承;如果没有以上人员,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房屋继承,一般是协商分割,如果继承人之间有纠纷,不能协商一致的,应当起诉到法院,拿到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后再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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