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轻伤一级,属于轻伤最重的,是不是构成故意伤害罪?目前警方正在调查没有证据,但把人羁押了,不让看,我是不是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如果打官司要多久?什么时候可以把人放出来?会判多久呢?

刑事辩护
2019-02-06 17:05: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轻伤还是重伤需要通过伤情鉴定,以鉴定的结果为准:
      
    (1)如果最后经鉴定为轻伤,你自首+积极赔偿对方谅解的,有可能不用负刑事责任;
      
    (2)如果经鉴定是重伤: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法定范围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有自首是法定的从轻或减轻情节,积极赔偿、受害人谅解,是酌情从轻处罚情节。
      
    (1)《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 故意伤害罪,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审理,被害人只能就直接的物质损失,请求被告人赔偿,比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等。伤残赔偿金不属于直接的物质损失,属于精神损害的范畴,法院是不支持的。
    但如果双方就民事赔偿进行调解,对方自愿作出的赔偿不受上述赔偿项目的限制。所以,被害人在调解中提出赔偿请求是正当的,是应有的权利。如果民事部分达不成调解,法院在判决中只支持直接的物质损失。
  • 故意伤害中,区分轻伤害和轻微伤害主要应根据以下原则来进行:凡是损伤伴有轻度器官功能障碍,受伤当时或治疗过程中对生命均无危险,或治疗后只使劳动能力有轻度下降的,都属于轻伤;凡是损伤仅仅引起机体暂时和轻微的反应,基本不影响器官功能,一般均能自行修复的,就属于轻微伤害(表皮擦伤、剥脱、小范围的皮下血肿以及一些极轻微的骨折等),轻伤害与轻微伤害区别的主要标志之一,就是看其能否由行修复。
  • 在轻伤害案件中,法律对伤害赔偿的标准 并没有具体规定,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执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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