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结婚,只要订婚,在一起三年,孕有一女,现在已经三岁了,打了一胎,现在男方出轨,女方离家出走,男方要求女方要把孩子带走,不然就要求女方付抚养费,女方想要保障自己的权益

2019-02-06 17:28: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没有结婚两人的关系属于同居,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时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
    同居各方都没有任何法律保障。
    实际上,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是平等的。不能说男女没有结婚,非婚生子女就不是父母的孩子,非婚生子女与父母之间的血缘关系是任何人都无法否定和分割的。
    因此,同居生的孩子的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是相同的。同居生的孩子享有被父母抚养的权利、继承的权利以及其他婚生子女所享有的一切权利。
  • 婚内出轨,违反了婚姻法夫妻互负忠贞义务的规定,应当向无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谁主张,谁举证”,你可以收集你妻子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因为同居具有相对持续时间较长、在一定时间段内相对稳定相处、共同生活的特点,所以需要收集证据,才能证明对方有过错,才能依法得到赔偿。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你们夫妻可以协商,根据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因素来确定。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需要问孩子愿意跟谁一起生活。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一半的抚养费。
  • 你好,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只要有上述赔偿就需要赔偿,如果没有就不需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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