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拥有人老婆婆过世后,6个孩子提前准备切分房子,在其中一个3孩子为了更好地照料老婆婆,一直住在老婆婆房屋里,并沒有自身的房子。民事判决房屋归3孩子全部,3孩子付款别的五个孩子的房子市场份额,可是3孩子没钱,我想问一下该怎么办?会申请强制执行吗?如何实行?

2021-08-16 18:32:2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执行费一般是被执行人交,申请方如果自愿也可以。
    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1%交纳。
  • 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判决的生效证明及移送执行表,以及原被告基本身份证明在一审法院立执行案件,法院立案后会分到具体的办案法官手中,后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后会采取执行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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