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朋友合作做生意的时候,朋友向别人借了17000,我也在那里,现在生意亏损了,朋友带着钱逃走了,债权人要我赔偿,我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2021-08-16 19:16: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方式:合伙人以自己所有的财产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并且在各合伙人间互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五条 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 与公司不同,企业的投资人一般需要以其自身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独资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相同,投资人也应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一般保证就是当借款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时,由担保人承担债务。
    这种情况需要经过审判或者仲裁,借款人经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还款。由担保人代为还款;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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