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一直没有支付,但是打算从今年开始支付,另一方需要几年前的抚养费,但是我的朋友现在没有经济能力,再婚了,该怎么办呢?

离婚
2021-08-16 19:45: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你好,建议积极应诉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