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他人欠我原材料款五万多元化,迅速2年了,有他自己写的借条并按有指印,另一方一直托着不还。我要去法院起诉他,这必须是多少起诉费?能有多少赢率?

2021-08-16 20:51: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民事案件分为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财产案件是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收取诉讼费的。而借钱不还的案件属于财产类案件
  • 根据法律规定,起诉欠款人的诉讼费用可以按照以下标准收取: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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