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追尾,我们的产妇刚出生的婴儿在医院住了三十多天,在医院期间她们也没有来医院照顾,我在医院照顾,她们出了医疗费,什么也没做就出院了。没有得到赔偿,她说要给我前三个月的收入,她的车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我的门能赔偿什么,能赔偿多少。

2021-08-17 07:04: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的理赔范围一般包括四个方面:
    1、保险标的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该损失可能是保险标的的全部损失,也可能是保险标的的部分损失。若为全损,如果是足额保险,可要求保险人承担该保险标的损失的全部赔偿责任;若为部分损失,则可按相应比例要求赔偿。
    2、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此处的诉讼或仲裁费主要是指责任保险中可能出现的诉讼或仲裁的费用。如在交强险中,投保人可能因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与受害人对簿公堂,这里支出的诉讼费用即属保险公司的理赔范畴。
    3、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即在出险后,未查清保险事故的各方面细节以确定赔偿额度时所支出的费用。
    4、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施救费用必须是为了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超出该部分则不在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
  • 你好,可以协商赔偿
  • 协商不成 诉讼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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