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二零一零年租了一块群众的土地资源,现政府征收土地了,地上青苗的费和地面上的附属物赔偿都归我,他没建议,但他要想一点赔偿。我该哪些写协议书呢?

2021-08-17 11:15: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 征收土地地上树木补偿标准各地标准不一,具体赔偿方法由各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 征地必须符合以下要件:是因为公共利益需要;县级以上政府报省级政府批准,依法履行了相关程序。针对耕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政府征用或征收有集体土地的,必须支付有关补偿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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