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还在XX医院门诊。小孩子小孩手足口病打三天吊针沒有皮肤过敏。第四天打一样的药。全身过敏。如今医生说要住院治疗观查。我想问一下医院门诊有义务吗?

监视居住
2021-08-17 23:09:2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医院发生医疗过失责任纠纷适用的法律是哪些

    医疗纠纷适用的法律、法规,当前医疗纠纷主要依据《侵权责任法》、《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判定。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 小孩在医院出事故,医院存在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侵权责任法》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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