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了一家商店,不行了。我跟房东说要转让房东问房租的金额。我不转让。他说房租是35000元。听了之后,我贴上了转让。我跟转让店的人说了。收到预付款之前跟他说过,收到的预付款,第二天他后悔了。商店说不借给我。另外,转让后,我低价处理了我的商品。我的损失可以让他赔偿。

2021-08-18 06:54:5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房地产买卖只是房地产转让的一种形式,两者是不同的。除了房地产买卖以外,还有很多其他方式可以产生房地产转让的效果。房地产买卖中,买受人必须向出卖人支付而且只能支付货币作为房地产的对价,而在商品房转让中,买受人可以通过赠予获得房地产,而不用支付任何对价,还可以将它作价入股,抵偿债务,这些都可以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移。
      房地产转让以下情形无效: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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