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身体四级伤残人,现在有膝盖骨类风湿性关节炎,没法工作,没经济来源,媳妇提离异,读大学的闺女,十六周岁上普通高中孩子的生活上培训费由谁担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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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在离婚时有一定的保障,一般来说,离婚时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一方应当予以经济帮助,例如:
1、双方共有的房屋,残疾人一方有权要求多分。
2、 双方共同承租房屋的,残疾人一方有优先承租权。
3、残疾人结婚后居住在非残疾人一方的房屋中、因离婚而无房屋居住的,非残疾人一方有条件的应当给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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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孩子上大学,一时又无法养活自己,只要另一方还有负担能力,就应该继续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让孩子完成学业,如果对方确实没有给付能力的话,则没有法定的义务,可不负担子女大学期间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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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