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个人在一起几年没有结婚证,但是育有一儿一女,前几年他不出声的走掉,孩子一直都是我在娘家带一个,小孩爷爷带一个,可是最近他突然回家,还带了个女的回来,我可以维权吗?

2019-02-07 10:24: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 因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财产除共有的外,个人部分属个人的,如果“离婚”(严格意义上来说,因为并没有“结婚”,也并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并不存在“夫妻共有财产”的问题,一般来说也并不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
    孩子归谁以有利于孩子的抚养教育为原则,通常来说,对尚未懂事的孩子,是由女方抚养的,除非由女方抚养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对已懂事的孩子,一般会征求孩子的个人意愿,以便参考归男方还是女方抚养。
    当然,双方能够协商孩子的抚养权最好,协商不成的话,只能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起诉。
  •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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