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司机负责,伤员住院19天,护理19天,出院后医生让体养1个月,保险公司以挫伤规定为理由只补充15天的误工,我主张49天,起诉能赢吗?

2021-08-19 02:20:0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交通事故起诉必须列保险公司,将侵权纠纷与保险合同纠纷合并为一个案件审理,这种做法对驾驶员和受害人来说都是有利的,对于法院来说也是有利的,节约司法资源。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发生车祸后对于处理结果有异议,例如赔偿不合理、保险不赔等情况,可以采取起诉的维权方式,起诉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起诉状、证据等,涉及金额较大或者严重车祸最好有专业律师协助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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