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该房屋为我母亲于十多年前土地占领后的自建房,现在为这批自建房统一办理房产证,办理要求是:房产证名字必须为所在地户口上的名字,户口上的名字是我、妻子、儿子(妻子为2009年结婚后转入户口);母亲的户口不在房屋所在地,所以房产证不能写母亲的名字。咨询:现在房产证已登记我和妻子的名字,如果我和妻子离婚,妻子能否享有该房主的财产分割权?谢谢!

2019-02-07 13:14: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有以下几种情况:  
    (1)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一方的财产。  
    (2)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属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注销房产证抵押登记所需材料:  
    1、结清还款的证明,还有他项权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销房产证抵押登记手续:  到房管局抵押办办理  如果你房产证还没有办理,再带齐购房合同或备案信息表,  如果你已经办过房产证,再带上房产证。  房管局收了你的他项权证,注销证明之后,在你的合同或发票上盖上注销章即可。
  •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未达成协议,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的离婚方式。 诉讼离婚的没有离婚证,因此,诉讼离婚房产如何过户,需要的材料有:
    (1)、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
    (2)、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
    (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房产证。
    未取得房产证的按揭房,可以在取得房产证后再行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对于房产未过户不放心的,也可以拿离婚证明让担保公司赎楼,取得房产证后,再去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 婚姻法采纳了约定财产制,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书面约定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共同所有或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归所有。夫妻对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房屋作为财产的一部分,其归属自然可以通过双方的约定来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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