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不起:我丈夫离婚后和我结婚了。结婚前他有个女儿,断绝了前妻的抚养,而且前妻有工作,现在我丈夫死了,我有义务抚养他的女儿吗?

离婚
2021-08-19 10:17:2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离婚后,女方对离婚协议反悔,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诉讼。
      女方若有证据证明是在胁迫或者欺骗前提签署的离婚协议,法院会支持诉讼请求。
      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9条规定: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离婚协议可以反悔,但要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出,但同时要符合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方能依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一定范围亲属间的扶养关系,是一种民事权利义务法律关系。同其他民事法律关系一样,它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要素组成:
    第一,扶养关系的主体,是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扶养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扶养关系的主体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享受扶养权利的人,被称为扶养权利人;另一种是承担扶养义务的人,被称为扶养义务人。
    第二,扶养关系的内容,指扶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即扶养权利人享有的受扶养的权利及扶养请求权;扶养义务人承担的扶养义务。也就是说,扶养关系的内容包括扶养权利和扶养义务两个方面,前者是扶养权利人享有的权利;后者是扶养义务人承担的义务。
    第三,扶养关系的客体,是扶养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扶养权利人接受扶养和行使扶养请求权的行为,以及扶养义务人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扶养义务由义务人自觉履行。
    只有在扶养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时,需要扶养的权利人才行使扶养请求权,要求义务人履行法定的扶养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