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2009年买了77.33平方的经济适用房,现在当地住房管理局说经济适用房不允许买卖,不能过户。原住宅主现在年纪大了,身体状况不好,我很着急,该怎么办?

2021-08-19 11:33:1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保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经适房政策
    2、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 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应当注意位置、户型等情况,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相关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发生相关合同问题后,应当及时保存证据,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保护自己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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