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租房子没看到房东也没签合同,中介费交了850.能退吗

2019-02-07 14:20: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等条款规定了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可以预先约定一方当事人在违约时应向对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这种方式可以对违约赔偿的范围和数额进行约定,也可以对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进行约定。
    同时,当事人也可以预先约定免责条款免除其未来的违约责任,包括损害赔偿责任。当然,这种约定以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秩序为限。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的细节: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在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 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 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 1,查看证件原件,确认归属。你需要做的是让房东把房产证原件给你查看,确认他是具有这个房子的所有权,最好让他给你一份复印件,这样才能更有保证。
    2,明确租赁的时间和位置以及家具新旧程度。
    在签租赁协议合同的时候要写明租住房子的位置和租赁的日期,以及房屋内的家具物品各种的使用程度,这样以后家具有问题也不需要你这边赔偿等等,而且发现物品家具以及损坏,要及时让其修善或者更换。
    3,房东如果不愿意更换一些家具,那么你可以在合同里面注明,部分物品的新旧成都是否损坏,以后再有任何问题,都与你自己无关,房东不得索赔等等。
    4,费用明确我们租赁房子的时候,要确认水费、电费、网费、以及物业费用价格等等也需要写明,是包括在房费之内还是之外。
    5,房东本人签署租赁协议。还有一点就是签定租赁协议的时候,需要房东本人来签定。非本人的话,最好让其出一个委托证明,自己保存起来,方便以后维权时所需。
    6,保管好协议对于租赁合同要保存好,出现什么问题,需要解决的时候,可以拿出合同作为谈判的条件。
    祝大家都能租到一个自己满意的房子!
  •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定期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以及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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