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老公完婚四年多,有一个小孩,可是大家三观不合,常常争吵,他也有家庭暴力趋向!我想离婚,要五万的赔偿费,但他不同意,我假如提起诉讼,赢面大吗

离婚
2021-08-19 22:41:5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物权法》第42条第2款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而农村土地承包权一般是基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而取得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可以说土地经营权是承包者个人的权利。
    那么以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代价而取得的土地补偿款当然也具有专属的人身特定性,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种延续,而作为非承包经营者的婚姻关系的另一方无权享受到上述待遇。另外,根据最高法院1999年11月29日印发的《全国民事案件审判质量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规定,对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买断工龄款、因道路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损害获取的赔偿款,可采用类推解释的方法,根据其与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所共同具有的专属于特定人身的性质,确定其在财产分割中的法律适用原则。
    即买断工龄款、因道路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损害获取的赔偿款,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待。以此类推,夫妻一方取得的具有人身属性的征用土地补偿款也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 实践中,要是老公有家庭暴力的话,那么离婚在对孩子抚养作出判决时,往往会将孩子判给女方,这也是为了孩子日后的生活成长着想。此时,老婆还可以同时向法院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诉讼,要求老公进行相应的赔偿。
    在离婚案件中,决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因素有很多,家庭暴力是影响子女抚养权归属的至关重要的因素。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前已经对配偶或者孩子经常施暴,那么离婚后如果由该方继续直接抚养孩子,显然会对孩子的身心造成不可磨灭伤害。
    女方如果想争取孩子抚养权,建议平时一定要注意收集丈夫实施家暴的相关证据,该证据在起诉离婚时可作为主张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有力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