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二手房,全款买房十二万,先付了订金2万,卖方忽然毁约说房屋不卖了,只签了收条,上边有卖方的签名和指印,但沒有表明有关毁约的条文,卖家必须 付款合同违约金吗

2021-08-19 23:1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违约定金实际就是履约定金,即以担保合同的履行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卖方不想卖房,中介公司居间服务事项没有完成,因此无权收取报酬。
    中介公司收取的定金应当按照定金的法律规定执行,即中介公司应该返还定金,除此之外,卖方因其行为还应承担返还一倍定金的责任。
  • 草签合同违约是否有违约金需要根据双方具体的约定。草签的合同是有效力的,只要双方签字,没有违法因素,一般是有效的,应履行合同。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 二手房买卖交易中,如果买方不想买了,是需要赔偿违约金的。具体来说,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则买方给付的定金不能退回,如果定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可能会被进一步要求赔偿实际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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