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生了5个孩子,长女1986年死亡,生了1个孩子。三个女儿1990年死亡,生了四个女儿。父亲2015年去世,长女和三个女儿先死于继承人,她们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2021-08-20 04:01:0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女子不论是已经出嫁还是未出嫁,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应与其兄弟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那种出嫁的女儿不能继承父母遗产的说法只是农村的习俗,并无任何法律依据,当然女儿出嫁后不主张继承权也是可以的,这是对自己权利的放弃,但这并不等于她没有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第九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这就是说,子女对父母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不论是儿子或是女儿,女儿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

  • 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不是亲生的孩子是否有继承权也要看具体情况,是否有遗嘱,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养子女还要看是否办理了收养手续等综合考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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