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没有支付生活费,我和孩子在老家,他在地方,家里的a影响了我们的感情,他现在不给我和孩子钱,我们分开了,我该怎么办?

2021-08-20 09:26: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你们有没有办理结婚证,对方是提出离婚,还是仅仅要抚养费。有不同的处理办法
  • 可以直接起诉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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