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人签订材料运输合同,未开工。甲方通知工程不做了,但我已经租了运输车辆,请了工人!合同上未注明违约赔偿,我现在应该得到哪些赔偿!

2019-02-07 17:58: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标的的2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 运输合同中违约之诉一般只能依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要求赔偿;侵权责任除造成的损失外,未处理事故指出的一些费用也可以主张。
    关键看是违约条款怎么约定的,如果违约责任比较高,能够全部概括补偿损失的,以合同之诉;否则,以侵权之诉较为有利。
  •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从该条款规定可以看出,要适用减少或增加违约金的主张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必须有约定的违约金条款;
    2、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什么是过高或过低,在下文中讨论。
    3、要有合同一方当事人请求;不请求则一般不处理,但也有法官依职权裁判的实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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