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的房子租给房客,但是租金到期了,房客不会续租或退租。我们无法主动联系他们。最重要的是,我们没有地方放房客的东西。

2021-08-20 10:07:0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往往约定租赁期限,合同于租期届满即告终止,但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约定期届满时通过两种方式更新期限,续订合同:一种是明示更新,即合同当事人在租赁期间届满后另外签订一个合同,约定延长租赁期限;另一种是默示更新,指租赁期间届满后,合同当事人的行为表明其租赁关系继续存在。
      在不定期租赁中,只要出租人没有收回租赁物的意思表示,也没有收回租赁物的实际行为,并且仍然继续收取租金的,就表明双方租赁关系继续存续。
    但由于此时的租赁期限无法固定,故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根据该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房屋租赁合同是承租人和出租人双方就房屋出租的相关事宜进行协商的书面文书,可以由双方按照协商的内容自己书写,也可以委托其他人代写。当然为了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更好的维护双方当事人基本权利,建议去找律师代写房屋租赁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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