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老公出轨写保证书,再犯房子归我所有净身出户,但是房子是他的婚前财产,没有我的名字,需要写我的名字吗房契上,保证书写的是老婆大人,没有我的署名可以嘛?请问要怎样才有法律效应?有他的签字和手印!

2019-02-07 19:28: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保证书中关于该方存在过错行为的记载,可以作为另一方主张感情破裂和对方存在过错的直接证据,在离婚诉讼中具有重要的证明效 力。如果这种过错符合《婚姻法》46条规定的“重婚”、“同居”、“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的,无过错方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保证书关于离婚时“放弃财产”的承诺,或者对将来离婚时双方如何财产分割作出的单方保证,如果内容明确,应当视为婚内的财产约定,符合婚姻法第 19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 此,这部分关于离婚财产处分的承诺,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在离婚诉讼中应当予以认定。保证书关于离婚时“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内容,在法律效 力上存在一定的问题。
    婚姻关系不是《合同法》讲的合同关系,因此还是要在《婚姻法》的 框架下来看待。虽然,这种约定或承诺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但因为《婚姻法》并未赋予婚姻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之外的其他阶段可以对离婚后子女抚养权进行 协商或作出单方承诺的权利,就像虽然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未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在离婚诉讼中该协议依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一样。
    但是,该保证书关于过 错方所犯过错的记载,和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可以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决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重要参考因素。
  • 丈夫出轨后写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一般来说,常见的男方出轨后写的保证书大概内容都会有例如:本人以后不再与某人(即婚姻的第三者)来往,否则共同财产房子全部归妻子所有。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如果丈夫出具的保证书所约定的内容并未超出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亦不违反强制法的规定,则属于该丈夫本人真实意愿表示,不存在受女方胁迫的情形,可以认定为离婚财产分割的依据,且附条件而生效。   相关内容:   哪些情形下保证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1、离婚是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本地),也可以诉讼离婚(异地,单方面离婚)。
    2、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均分。但是,如果对方有过错(如出轨、家暴、虐待家人等),分割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甚至不分,并可要求赔偿。
    3、子女抚养根据有利于子女的利益判断。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生活费、医疗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按月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
  •   首先确定另一半的出轨行为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并无太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那么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另一半的基础上对财产进行公平分割。
      婚外情财产分割,如何认定对方是否重婚、是否与他人有同居的行为,证据的收集非常重要,同时亦有一定的难度。因此,在离婚案件中涉及到财产分割时,女方若收集到丈夫出轨的证据,证明丈夫有婚外情,之后才离婚的,财产分割上受害方会更有优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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