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买了10年了,签了协议未过户,卖方现在不协助过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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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未公正,未过户,就只是口头赠与或其他简单的赠与,老人可以撤销,并在公证处公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亲近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
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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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分到房子的子女亦需要赡养老人,因为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房子是老人的财产,老人有权自由处分,不需要子女的同意。
2、《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
物权法》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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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后,如果住房是过户给离异的一方,那么,办理的不是买卖,是析产过户,只要200元手续费,需要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双方一起凭身份证,户口本,
离婚证,经过公证的离异协议(上面注明住房归谁)一起到房管,室内请办理离异析产过户给一方,如果析产完毕,得到住房的一方想卖掉,需要这一方名字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身份证,户口本。
婚姻情况证明。就可以到房管,办理买卖过户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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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