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二手宝马卖给了汽车经销商。在过去的三个月里,汽车经销商要求退款。他说我的车不值钱,当时价格很高。此外,我认识汽车经销商,所以我没有签订销售合同。我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1-08-20 15:57:0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要在汽车三包期内,符合退车条件,退车时要退还使用补偿费用。
    合理使用补偿费用的计算公式为:[(车价款(元)×行驶里程(km))/1000]×n。使用补偿系数n由生产者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使用时间、使用状况等因素在
    0.5%至
    0.8%之间确定,并在三包凭证中明示。
    退车条件,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 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维修2次故障未排除或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发动机、变速器或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换车条件,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可换车。在三包有效期内(三包有效期为2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为准),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
  • 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 可以选择协商解决,或是仲裁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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