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有借条,一审胜诉。对方不服上诉说是笔误,说借条应该写收条,还说那钱是一起融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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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关系,除了借条或者是欠条外,还需要收条、人证、电话录音以及邮件、短信往来和银行转账记录等
证据,进行补充证明,才能够确认借贷关系真实有效的发生。尤其是对大金额的借贷关系,更加需要这些证据的补证,仅仅有借条或者是欠条,法官是不会支持的。
因为在现在的金融社会,银行业如此发达,进行银行转账也是非常便捷。除非是小金额的钱款支付或者是恰好存有大金额钱款,不然基本上都是通过银行转账进行钱款支付的。没有银行转账记录和凭证,法官一般是不会采信借贷关系实际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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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起诉是没有问题的,是
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您注意的是,民事诉讼的原告就被告原则,即您需要到被告所在地起诉。这个意思就是,如果他户籍在上海的,你可以在上海他户籍地起诉;如非户籍上海的,则你需要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他在上海居住满一年,这样才能在其居住地起诉,否则,上海法院不会受理你的起诉。
另外,按照
诉讼时效的规定,借条写了还款日期或者借期的,则到期后开始算两年;如果没有写,则从你主张之日开始算两年。请把握时效问题一面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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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借条形式出现的夫妻共同债务
法院一般会严格审查其真实性 就是为了防止离婚纠纷中一方虚编债务损害对方权益
借贷欠款的形成、交付、用途等 夫妻是否有举债合意、借款是否为了夫妻共同生活、经营等等
光一份借条通常是很难获得法院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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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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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